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12:44:51
2024年以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送法进校园(图/受访单位提供)
近日,该院检察官再次见到游某某时,他已经在温州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7个月前,该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游某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案。考虑到游某某是初犯、偶犯,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经过,且家属积极退赃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上高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制订帮教计划,定期进行跟踪辅导。经过6个月的考验,游某某表现良好,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此后,游某某在温州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重新开始了生活。
这正是上高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生动实践。
在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该院始终从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依托“一站式”办案机制,从快从严办理,第一时间介入,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积极参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取证的有效性。
同时,该院与心理咨询师合作,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此外,该院还加强了与妇联、团县委的沟通,为需要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件,为被害人提供2万元的救助金,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为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工作,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情况、辖区内KTV等娱乐场所违规雇佣未成年人从事酒水销售工作情况等,分别向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立案,均已磋商结案。针对辖区内酒店、旅馆等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帮助有代位继承权的未成年人向其亲属提起诉讼,助其分得应继承的遗产。目前,该案也已调解结案。
同时,该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特殊群体支持起诉联络机制,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利益。
来源:新法治报(汪溪纯 黄佩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