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1:19:00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新疆质量奖是很多企业都想争取获得的荣誉,那如何申报新疆质量奖?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这篇攻略请查收。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新疆质量奖?
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疆质量奖设立于2013年,主要授予在自治区依法设立、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有效期为4年,获奖企业(组织)可在有效期满后重新申报。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5个组织,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
申报包括哪些条件?
企业须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营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组织正常运营3年以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全疆同行业前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评审工作有哪些程序?
首先是通知。在评审年度,由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发出申报通知,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
其次是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信息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应当予以注明。
第三是审核推荐。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经审核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与申报材料一并送办公室。
第四是资格审查。办公室应当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和审核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新疆质量奖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是材料评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办公室应当组织建立材料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意见,确定进入陈述答辩的申报组织名单。
第六是陈述答辩。办公室应当组织建立陈述答辩评审组,组织进行陈述答辩,形成陈述答辩评审意见,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名单。
第七是现场评审。办公室应当组织建立现场评审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意见。
第八是审议。办公室应当根据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报告,报送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投票产生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和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是审定。对列入获奖建议名单的申报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办公室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